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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範本解析——萬變不離其宗(精品收藏)
1、招標公告;
2、投標人須知;
3、評標方法和標準;
4、合同條款及格式;
5、技術標準及要求;
6、投標文件格式。

一
政府採購招標文件通常分為六部分內容,雖說不同的招標文件各有不同格式,但萬變不離其宗,下面就做一個具體分析。
目前政府採購並沒有財政主管部門推出的統一範本格式,這就造成了目前市場上各家招標代理機構呈現出“百家爭鳴”的現象。
各家招標公司給出的招標文件各不相同,所以經常有投標人在一個招標公司投標的投標文件,到了另一個招標公司可能就不合格了,原因就是大家在實質性響應的要求上有所不同。
總結一下的話,目前市場上普遍存在着兩大類招標文件,一類是根據商務部招標文件範本格式進行修改的,因為政府採購中貨物和服務招標有財政部的法規進行約束,工程項目按招標投標法去執行,所以商務部出台的機電產品招標的文件比較對路,很多傳統的招標公司在政府採購初期多用這一類。另一類是根據國家發改委推出的範本進行修改,因為這個範本比較全面,從資格、評審到合同,各方面都要求很規範,這個版本除了很多傳統招標公司,很多之前專做工程招標的招標公司也在用。
下面對招標文件中普遍出現的內容進行一個全面解析。
二
首先是招標公告,《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87號令)第十三條規定,“公開招標公告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採購人及其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法;
(二)採購項目的名稱、預算金額,設定最高限價的,還應當公開最高限價;
(三)採購人的採購需求;
(四)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五)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期限、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六)公告期限;
(七)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八)採購項目聯繫人姓名和電話。”
招標公告中最基本的信息就是“採購項目的名稱、預算金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通過這個信息能看出供應商是否符合該項目對於投標人的需求了,大概是採購什麼標的,大概是個什麼預算,差不多什麼檔次就能分析出來了。資格要求要是也滿足了,適合的話就往下看,不適合的話就此打住。
如果感覺還可以,想買本招標文件回來看一下具體內容,那就看一下“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期限、地點、方式”,很多招標公司獲取招標文件時設置不合理的門檻,目前財政部門對這塊管的還是比較嚴格的,即使當時沒有人質疑投訴,但在事後審查的時候也會把這方面有問題的招標公司進行警告的行政處罰。
如果買來招標文件,看參數認為還有參與的機會,想進一步了解採購人的詳細需求,就看“採購項目聯繫人姓名和電話”,這些都應該是在招標公告中出現的內容。
這裡面有幾個需要注意的點,因為招標文件是招標代理機構製作的,人為製作的東西就有可能出現錯誤,甚至和法律法規相違背的地方,比如“資格條件”,很多情況下都會設置這個門檻過高或者不適合。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87號令)第十七條規定, “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不得將投標人的註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也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限制非常多,以前可以寫的很多東西都不能再寫了,包括大家以前經常使用的“廠家授權”,除了採購進口貨物,都不能再要求了。

三
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裡面的內容“包括投標文件的密封、簽署、蓋章要求等”。
投標文件的編製,投標、開標的程序,合同授予,廢標、重新招標和終止招標的情形,以及其他相關內容。其實基本都會“投標人須知”里進行描述,很多情況下是在正文前面有個說明,叫做“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或者其他名字,不管叫什麼,都是對投標人須知內的內容進行詳細要求和補充說明,比較重要的信息會出現在這裡。可是大家一定不要忽略正文,因為很多常規的要求是在正文中體現出來的,在前附表裡不會寫的面面俱到。
一般情況下,招標文件會有加黑加粗的字體,因為在《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87號令)第二十條中有規定,“對於不允許偏離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並以醒目的方式標明”。
四
招標文件中“評標方法和標準”比較重要,《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87號令)第五十三規定,評標方法有兩種,“評標方法分為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分法”。
“最低評標價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投標報價最低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綜合評分法,是指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照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一般情況下,採購人都會選擇“綜合評分法”。
“綜合評分法”一般情況下分為三部分,“價格部分”、“商務部分”和“技術部分”。
“價格部分”就是低價高分,反比法,並且87號令規定“貨物項目的價格分值佔總分值的比重不得低於30%;服務項目的價格分值佔總分值的比重不得低於10%。”“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100”。
五
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及格式”通常包括“合同協議書;合同通用條款;合同專用條款”。
這部分最需要看的是專用條款部分,裡面會有付款方式、交貨期、質保期這些商務條件的要求,也有的招標公司會把這些內容寫進合同協議書或者通用條款里。

六
招標文件中最為關鍵的部分是“技術標準及要求”,一般包括“貨物需求一覽表;技術要求;售後服務要求”。
這部分內容可能是投標人最關心的部分,技術內容很專業,由採購人提供原始技術參數,招標公司負責編製進招標文件。
七
招標文件中的“投標文件格式”,這部分內容各招標文件所列格式各不相同,但大體包括“資格部分;價格部分;商務部分;技術部分。”
為什麼資格部分單提出來,有的招標公司還要去單獨提交呢,這是因為《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87號令)第四十四條中有規定,“公開招標採購項目開標結束後,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這是一個很大的改變,以前對投標人所有的評審工作都交給評標委員會,而現在卻把資格審查這項權利賦予了採購人和採購代理機構。
“價格部分”基本上就是指的投標函、開標一覽表、分項報價表等,“商務部分”指的就是業績以及其他商務部分要求的資料,“技術部分”是對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響應情況以及方案、售後服務等。
這幾部分是招標公司對投標人提出的格式要求,盡量套用招標文件給出的模板,不要採用之前投標用過的模板,因為可能有一些細節是之前投標時沒有的,比如報價單位、蓋章、簽字等等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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