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新經濟≠新套路:如何看待ofo退押金還要拉好友

“拉好友,幫你退押金”“好友越多,退押金越快”……近日,ofo App推出的一項“退押金”營銷活動,再次讓網友怒了,“坑完我,又想坑我朋友?”早在2018年,ofo小黃車就因押金難退等問題遭到網友抵制,至今其App上還標記着“該應用存在押金退還困難的問題”。

從誘導充值、拉人頭退費,再到一不小心就被自動續費,App花式套路讓消費者叫苦不迭。有網友感慨,“走過最長的路,可能就是自動續費的套路”。廣大消費者紛紛質疑,互聯網新經濟豈能變成了互聯網新套路大比拼?如此坑人套路距離盡頭還有多遠?

互聯網新經濟生產要素內涵擴張,組合方式多元靈活,互聯網企業發揮創意,挖掘新意,把握商機,謀求蓬勃發展,值得鼓勵,成敗與否需要接受市場檢驗。但個別主體只想以技術優勢、複雜程序“割韭菜”,濫用主動權套路消費者,使小伎倆抄“捷徑”玩脫軌,勢必撞向南牆車身盡毀。ofo的前車之鑒就是慘痛的教訓。

除了商業主體,企業主體還是重要的社會責任主體,應當擔負起切實維護消費者知情權、公平交易合法權利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尤其是基於大數據的互聯網商業主體更應義不容辭,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業企圖長遠發展的根本要義。消費者之於企業如水之於魚的關係,消費者的認同始終是企業立足市場於不敗之地的根本保障。用套路攫取一時利益終究走不遠。

原創文章,作者:投稿專員,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hant/n/217680.html

(0)
打賞 微信掃一掃 微信掃一掃 支付寶掃一掃 支付寶掃一掃
投稿專員的頭像投稿專員
上一篇 2024-12-09 00:28
下一篇 2024-12-09 00:28

相關推薦

發表回復

登錄後才能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