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主題、8千+字體、50GB雲服務、1GB流量……”如果想體驗以上會員服務,7天1分錢就可體驗,你會嘗試嗎?
近日,有消費者向南都記者反映,其在歡太商城嘗試了會員充值活動,但隨後卻遭遇“自動續費扣錢”,而且平台還沒有設置取消續費的選項。南都記者調查發現,這種情況並不是個案,各大網絡平台上類似的投訴層出不窮。此外,消費者還抱怨,歡太商城還存在平台發送“騷擾短信”、疑似過度獲取用戶信息等問題。

7天後突然“自動續費扣錢”
根據公開資料,歡太商城的前身為OPPO商城,2020年8月商城正式升級並更名為歡太商城,OPPO、一加、realme全線商品陸續入駐,並成為這三大品牌的線上官方商城。南都記者在歡太商城看到,上述三個品牌均有各自專區,除手機外,包括IOT產品、電視等所有產品線均已入駐。
“我是realme手機用戶。” 8月12日,彭小姐告訴南都記者,數日前,她的小孩誤操作給手機上自帶的歡太商城充了值,開通了“歡太會員”。之後彭小姐發現了這件事,但看到花費只有1分錢,也就沒有過多理會。
但是7天後,彭小姐注意到,手機支付被莫名地扣繳了13元,“這筆錢是怎麼來的?”經過一番查找她發現,原來是此前開通的“歡太會員”自動續費扣錢——七天時間過去就會重新續費收取下一個月的費用。
隨後彭小姐嘗試與歡太商城客服溝通退款、取消續費,但是客服表示,“已扣費的是不能退了”。
南都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不少消費者都有彭小姐類似的經歷。”有匿名網友2021年7月22日在黑貓投訴平台上反映:歡太商城推出了一個“一分錢的七天會員”活動,其嘗鮮充值了一下,但直到微信扣費提醒通知才知道,這是自動續費扣錢的項目,“我現在只想讓商家把錢退給我 ,會員我不要了。” 在黑貓投訴平台上,類似的投訴並不是個案。

在百度貼吧“OPPO吧”上,類似的投訴同樣持續出現。有網友表示,當時在OPPO主題商店上,購買了7天的商店會員,當時並沒有出現“自動續費”的提醒,直到自動扣費時才知道此事。甚至有用戶表示,從來沒有使用OPPO手機及下載歡太商店,卻突然被短信通知,開通了歡太會員並自動續費。
律師稱平台存在“誤導消費”
南都記者發現,目前OPPO系手機OPPO、一加、realme都會自帶歡太商城App, OPPO系手機用戶在商城中能開通三類會員:歡太會員、歡太書城會員、歡太遊戲會員。其中,歡太會員價格相對最低,頁面顯示1元/7天,可享受的特權為內存雲服務、流量贈送和手機主題、字體等。
不過,南都記者實際測試發現,點擊歡太會員選項後出現的頁面會顯示“送你自動續費專項優惠,1分/7天”等字樣,但並沒有具體解釋自動續費專項優惠的內容,以及自動續費的價格。除此之外,頁面上也沒有取消這個“自動續費”優惠的選項。
有OPPO手機用戶表示,確實也看到這個“自動續費優惠”的提示,只是當時沒有太明白其確切含義。“看到一分錢的活動,想着花費不大,就想試試,誰知道後面會自動續費。網友“零度”表示,發現“自動續費扣錢”後還不能在歡太商城上取消。網友“橙丘西子”也反映,在充值“’7天會員”後,在歡太商城上卻只能看到“續費”欄,並沒有相關取消的選項。

對此,南都記者採訪歡太商城客服得到的反饋是,消費者只可以在支付渠道如支付寶、微信等應用中選擇取消自動續費,“不過已經續費的不能退了。”“在歡太商城上購買的會員,卻不能在上面取消扣費,這樣人為地給消費者設置門檻,非常過分。” 網友“零度”表示。
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肖錦陽表示,歡太商城的付款頁面雖然有提示“自動續費”字樣,但是沒有明確這就會自動續費,仍然存在誤導性消費,這有違誠實信用原則。這樣,APP自動續費卻“隱瞞”消費者,本質上就是一種欺瞞消費者行為。如果商家默認替消費者勾選這一功能,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法》也明令禁止“默認搭售”。處理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個人數據的,應當在處理前徵得其監護人的明示同意。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部分商家通過格式合同的方式在“自動續費”作了誤導性消費者的約定。肖錦陽建議,應當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工信部門進一步加強事前監管力度,建立聯合懲戒機制,為消費者提供便捷的投訴渠道。
註冊會員時個人信息已被收集
除此之外,消費者還反映,歡太商城還疑似涉及發送騷擾短信問題。網友“可愛可滴的人兒”在黑貓投訴平台上透露,歡太商城一直給他發送營銷廣告內容的短信,而且沒有退訂或者取消的按鈕,就算在歡太商城APP裡面取消訂閱,也不能屏蔽。網友“夢說人痴201502”也表示,其已經註銷歡太商城賬號,甚至根據短信提示發送退訂短信,但“依舊能頻繁收到垃圾短信”,他認為歡太商城已侵犯到個人隱私。


對此,南都記者在歡太商城實測會員註冊時發現,在註冊賬號的過程中,用戶其實已經“出賣”了自己的相關信息。
根據歡太商城註冊頁面信息,如果用戶要註冊會員,就必須同意平台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否則無法註冊。而平台則註明,“需要註冊賬號才能享受某些歡太產品或相關服務”,為此,消費者要享受某些歡太產品或相關服務就不必須住蹙額會員並同意平台方手機個人信息。
一旦選擇同意,平台方就會收集用戶的“手機號碼或郵箱地址、密碼、用戶名、頭像、性別”等內容。甚至訂購產品或者申請退貨或退款、收費服務後,歡太商城還會進一步收集用戶的銀行賬戶、交貨詳情、賬單地址等更多的財務信息。南都記者註冊好歡太商城賬號後發現,該平台會出現記者的手機型號信息。彭小姐也告訴南都記者,當時註冊不到一星期,就收到歡太商城推送的“OPPO”錢包短信。
根據網友們的反映,目前疑似歡太商城平台發送的“騷擾短信”內容主要涉及:OPPO錢包、歡太金融等相關信息。比如,OPPO錢包的短信內容為:OPPO錢包您的XX月金額度已更新,急速審核,靈活借還……
簡單營銷背後涉及盈利產業鏈
南都記者調查發現,通過優惠促銷引導成為會員,趁機收集個人信息,然後推送營銷短信的行為並不是該商城的一種簡單的營銷手段,而是涉及整個平台的盈利模式。
8月12日晚間,OPPO營銷平台發布《洞察廣告投放大趨勢,OPPO廣告智能定向一站式解決流量獲取難題》文章,稱OPPO營銷為廣告主提供了完整的行為興趣標籤體系,其中興趣類別覆蓋到遊戲、金融、教育、旅遊等20多個一級興趣,150多個二級興趣,以及400多個三級興趣。“完整的行為興趣標籤體系可為廣告主提供靈活多變的人群類型組合,在廣告投放時有針對性地獲取目標用戶的流量。”
按照該文章的說法,OPPO營銷在構建畫像標籤的同時,對於用戶興趣程度進行了精準分層。如遊戲行業是整個智能定向的重度使用行業,整個遊戲行業通過拓量產生的額外保本流量均值都達到了50%以上。“在未來,OPPO商業數據挖掘還將在廣告智能化投放方向持續深挖,打造更適合當前發展需求的服務能力,讓廣大廣告主更專心於自身業務,只需要設置好目標出價,甚至是ROI,不需要考慮流量初始定位、流量縮放等問題。”
南都記者注意到在近兩年來,在浙江、北京、山東、湖南多地省市都成立了“XX新聚互動”的相關企業。這些企業都打着“主營OPPO信息流”旗號來吸引廣告主,這些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等大多是任職於當地OPPO、步步高系的企業人員。
比如,湖南新聚互動廣告傳播有限公司成立於2021年5月,其公司和服務介紹,通過OPPO營銷獨有資源,大數據智能直達(OPPO手機日活3億+,瀏覽器日活9000萬+),可以通過智能短信深度開發會員基數大的行業(證券、銀行、快遞、物流、電商等)。
由此不難看出,從最初誘導消費者“1分錢出賣”個人信息時,歡太商城就創建了一個利用消費者信息盈利的產業鏈條。對於這條產業鏈來說,第一步至關重要。南都記者也注意到,歡太商城近期還在推出一系列贈送積分活動,積分可以換取商城內商品或者折扣,以獲取用戶更多的權限——如填寫收貨地址、同意推送信息等等。
“個人信息處理不得過度處理”
對於歡太商城在註冊時必須同意條款(收集用戶個人信息)才能完成註冊一事,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肖錦陽表示,民法典人格權獨立成編,並專設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個人信息受到侵犯,其人格尊嚴就會相應受到侵犯,甚至還可能影響到個人的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對個人信息處理的原則,《民法典》要求,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
在此基礎上,雖然歡太商城在收集用戶個人信息時給出了免責聲明(用戶點擊註冊時會自動同意),但肖錦陽認為,該行為屬於強制索要用戶授權。不少用戶往往被迫接受“一攬子協議”,這嚴重損害了用戶作為個人數據主體的決定權。
“上述免責聲明應屬於APP為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同時在實際使用時未預先與對方協商的格式條款。上述條款明顯加重對方責任、減輕自身責任,且違反了《民法典》的相關規定,APP作出的所謂免責聲明因缺乏法律根據而當然不具有免責的法律效力。”肖錦陽強調,APP不得以用戶不同意處理其個人數據為由,拒絕向其提供相關核心功能或者服務。但是,該個人數據為提供相關核心功能或者服務所必需的除外。
出品:南都商業數據新聞部
采寫:南都記者 孔學劭
統籌:田愛麗
原創文章,作者:投稿專員,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hant/n/217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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