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網11月11日消息 近日,全國首個“破產人”在深圳產生。該事件迅速引發社會關注討論。11月11日,羅永浩在微博談及此事稱,這是我國商業領域司法實踐的一個重要進步,並透露,其債務快還完了。
首個“破產人”事件讓不少網友認為這樣的制度是讓“老賴”合法化了。實則不然,申請個人破產後,法院、管理人等首先要對負債人做大量調查、聽證、詢問等,以此來界定負債人是否滿足“誠實而不幸”的前提。一旦法院啟動程序,債權人也高度重視後,渴望貪小利益或是就想賴掉這筆債務的人是沒有“可乘之機”的。也就是說申請個人破產的門檻很高,並不會產生讓“老賴”合法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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