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在面向對象編程中,子類繼承父類的構造方法是一個非常基礎的知識點。子類可以繼承父類的屬性和方法,但是對於構造方法的繼承需要特別注意。本文將從多個角度闡述子類繼承父類的構造方法的基本概念、實現方式以及注意事項,並給出相應的代碼示例。
二、Java繼承機制
在深入了解子類繼承父類的構造方法之前,需要先理解Java繼承機制。
在Java中,一個類可以通過extends關鍵字繼承另一個類,繼承的類被稱為父類或超類,被繼承的類稱為子類或派生類。子類繼承了父類的屬性和方法,可以認為是一種代碼復用的方式。此外,子類還可以重寫父類的方法。
在繼承關係中,子類會繼承父類的構造方法,但是也可以重載或者不使用繼承的構造方法。這些細節將在後續的章節中進行詳細介紹。
三、子類繼承父類的構造方法
當一個子類被實例化時,它也會繼承父類的構造方法。在子類構造方法中我們需要明確指定要調用的父類構造方法,如果沒有指定則默認調用父類默認構造方法。
Java中,當子類繼承了父類構造方法時,它會自動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來構造父類的實例,然後再構造自己的實例。因此,如果沒有明確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則會默認調用父類的無參構造方法。
我們可以通過super關鍵字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例如:
public class Person { public Person() { System.out.println("Person類的無參構造方法被調用了"); } } public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public Student() { super(); // 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 System.out.println("Student類的無參構造方法被調用了"); } }
在上面的例子中,Student類繼承了Person類的構造方法,並在調用自己的構造方法之前調用了父類的構造方法。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類構造方法中沒有顯式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則會默認調用父類的無參構造方法。
四、繼承與重載
子類可以在繼承父類構造方法的基礎上,增加自己的構造方法,也可以重載父類的構造方法。
子類中可以定義與父類構造方法參數列表不同的構造方法。這種情況下,子類構造方法中可以通過super關鍵字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如下所示: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System.out.println("Person類的有參構造方法被調用了"); } public Person() { this("默認名稱"); } } public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private int age; public Student(int age) { super(); // 調用父類的無參構造方法 this.age = age; System.out.println("Student類的有參構造方法被調用了"); } }
在上面的例子中,Student類定義了自己的構造方法,通過super關鍵字調用了父類的無參構造方法。由於父類中沒有無參構造方法,因此需要顯示調用父類的有參構造方法。
此外,如果父類中存在多個構造方法,子類也需要顯示調用其中的一個構造方法。如下所示: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System.out.println("Person類的有參構造方法被調用了"); } public Person() { this("默認名稱"); } } public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private int age; public Student(int age) { super("張三"); // 調用父類的有參構造方法 this.age = age; System.out.println("Student類的有參構造方法被調用了"); } }
五、繼承與構造函數的骨架屏障
在類繼承鏈中,構造方法的執行順序要遵循某些原則,這些原則被稱為“構造函數的骨架屏障”。
在Java中,構造方法的執行順序如下:
- 確定調用哪個構造方法。如果非常明確地指定了“調用哪個構造函數”,程序就會調用顯式指定的構造函數;否則,程序將調用默認構造函數。
- 計算實例的內存。為實例分配內存,並初始化成二進制零。
- 按出現順序逐一執行所有實例變量初始化代碼和實例構造方法。在父類中的實例構造方法優先於子類之前的任何一個實例變量初始化代碼。
- 執行子類的構造方法。
如果在子類的構造方法中調用了父類的非默認構造方法,則實例變量和代碼塊的初始化由父類的構造函數方法負責。如果父類中沒有定義無參構造方法,就必須通過super顯式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否則編譯器會報錯。
六、繼承與super()
一般情況下,當子類需要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時,都會使用super()方法。而對於super()方法,需要遵循以下規則:
- 確定要調用哪一個構造方法,用於保證調用了正確的父類構造方法。
- 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之後,再執行子類的構造方法。如果子類的構造方法中有方法調用,在父類的構造方法執行之前就調用了這些方法,會出現問題。
七、總結
本文主要介紹了子類繼承父類的構造方法的基本概念、實現方式以及注意事項,並給出了相應的代碼示例。需要注意的是,子類繼承父類的構造方法需要遵循一些細節問題,如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繼承與重載、構造函數的骨架屏障和super()等。
原創文章,作者:小藍,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hant/n/195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