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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的對象究竟是啥啊!
首先有類才有對象,對象就是類的一個實例;一般我們都把類理解為一個模板,對象是由模板產生的真正存在的東西,比如一個Car的類,那麼這個類就可以看做生產Car的模板,你用這個類產生的實例就可以看做是一輛車了;在java程序裡面,我們不是直接操作對象的,而是拿到對象在內存裡面的地址,這個地址就是對象的引用,我們操作這個地址就好像是在操作這個對象一樣;這是我自己的理解,希望能幫助到你!
java面向對象如何創建對象?
java作為互聯網編程中使用範圍最廣泛的編程語言之一,我們有許多的知識是需要掌握學習的,今天java課程培訓機構就給大家分析講解一下java面向對象的編程方法有哪些。
常用的創建對象的模式有以下幾種:
一.工廠模式
工廠模式抽象了具體對象的過程,用函數來封裝以特ing接口創建對象的細節。
如下:
functioncreateAnimal(name,age){
varo=newObject();
o.name=name;
o.age=age;
o.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returno;
}
varcat=createAnimal(“cat”,12);
vardog=createAnimal(“dog”,3);
工廠模式雖然解決了創建多個相似兌現過的問題,但是卻沒有解決對象識別的問題。
二.構造函數模式
構造函數模式可以創建特定類型的對象。
functionAnimal(name,age){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this.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cat=newAnimal(“cat”,12);
vardog=newAnimal(“dog”,3);
可以使用對象的constructor屬性或instanceof操作符來標識對象類型。
cat.constructor==Animal//true
catinstanceofAnimal//true
三.原型模式
每個函數都有一個prototype(原型)屬性。這個屬性是一個指針,指向一個對象,而這個對象的用途是包含可以由特定類型的所有實例共享的屬性和方法。
使用原型對象的好處是,可以讓所有對象實例共享它所包含的屬性和方法。
functionAnimal(){}
Animal.prototype.name=”animal”;
Animal.prototype.age=1;
Animal.prototype.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test1=newAnimal();
test1.sayName();//”animal”
vartest2=newAnimal();
test2.sayName();//”animal”
alert(test1.sayName===test2.sayName);//true
或者:
functionAnimal(){}
Animal.prototype={
constructor:Animal,
name:”animal”,
age:1,
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原型中所有屬性是被很多實例共享的,通過在實例上添加一個同名屬性,可以隱藏原型中的對應屬性。但是,對於包含引用類型值的屬性來說,問題就比較明顯了。
什麼是java的對象
所謂對象就是真實世界中的實體,對象與實體是一一對應的,也就是說現實世界中每一個實體都是一個對象,它是一種具體的概念。
類是具備某些共同特徵的實體的集合,它是一種抽象的概念,用程序設計的語言來說,類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所具有相同特徵實體的抽象。
類與對象的關係:
類是對象的集合,對象是類的實例;對象是通過newclassName產生的,用來調用類的方法;類的構造方法.。
用一個例子給你說明一下他們的關係:
比如“人類”就是一個類,那麼具體的某個人“張三”就是“人類”這個類的對象,而“名字、年齡”等信息就是對象的屬性,人的動作比如“吃飯、穿衣”等就是對象的方法。總之類就是有相同特徵的事物的集合,而對象就是類的一個具體實例。同時類有多態和繼承,例如“人類”可以分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那麼“男人、女人”就是“人類”的子類等等。一樓的說“轎車”是一個實例化,我覺得有點不妥,“轎車”應該是“車”的一個子類,例如“車牌號是***的轎車”才是一個對象。方法是被對象調用的比如“張三.穿衣()”,用static修飾的方法是靜態的方法或稱為共享方法,一般用類名直接調用。
java如何創建對象
JAVA創建對象的四種方式:
有4種顯式地創建對象的方式:
1.用new語句創建對象,這是最常用的創建對象的方式。最常用 比如
Scanner scanner = new Scanner(System.in)
2.運用反射手段,Java.lang.Class或者java.lang.reflect.Constructor類的newInstance()實例方法。
3.調用對象的clone()方法。
4.運用反序列化手段
Java面向對象的特徵是什麼?
您好,對於你的遇到的問題,我很高興能為你提供幫助,我之前也遇到過喲,以下是我的個人看法,希望能幫助到你,若有錯誤,還望見諒!。展開全部
計算機軟件系統是現實生活中的業務在計算機中的映射,而現實生活中的業務其實就是一個個對象協作的過程。面向對象編程就是按現實業務一樣的方式將程序代碼按一個個對象進行組織和編寫,讓計算機系統能夠識別和理解用對象方式組織和編寫的程序代碼,這樣就可以把現實生活中的業務對象映射到計算機系統中。
面向對象的編程語言有封裝、繼承 、抽象、多態等4個主要的特徵。
1封裝:
封裝是保證軟件部件具有優良的模塊性的基礎,封裝的目標就是要實現軟件部件的“高內聚、低耦合”,防止程序相互依賴性而帶來的變動影響。在面向對象的編程語言中,對象是封裝的最基本單位,面向對象的封裝比傳統語言的封裝更為清晰、更為有力。面向對象的封裝就是把描述一個對象的屬性和行為的代碼封裝在一個“模塊”中,也就是一個類中,屬性用變量定義,行為用方法進行定義,方法可以直接訪問同一個對象中的屬性。通常情況下,只要記住讓變量和訪問這個變量的方法放在一起,將一個類中的成員變量全部定義成私有的,只有這個類自己的方法才可以訪問到這些成員變量,這就基本上實現對象的封裝,就很容易找出要分配到這個類上的方法了,就基本上算是會面向對象的編程了。把握一個原則:把對同一事物進行操作的方法和相關的方法放在同一個類中,把方法和它操作的數據放在同一個類中。
例如,人要在黑板上畫圓,這一共涉及三個對象:人、黑板、圓,畫圓的方法要分配給哪個對象呢?由於畫圓需要使用到圓心和半徑,圓心和半徑顯然是圓的屬性,如果將它們在類中定義成了私有的成員變量,那麼,畫圓的方法必須分配給圓,它才能訪問到圓心和半徑這兩個屬性,人以後只是調用圓的畫圓方法、表示給圓發給消息而已,畫圓這個方法不應該分配在人這個對象上,這就是面向對象的封裝性,即將對象封裝成一個高度自治和相對封閉的個體,對象狀態(屬性)由這個對象自己的行為(方法)來讀取和改變。一個更便於理解的例子就是,司機將火車剎住了,剎車的動作是分配給司機,還是分配給火車,顯然,應該分配給火車,因為司機自身是不可能有那麼大的力氣將一個火車給停下來的,只有火車自己才能完成這一動作,火車需要調用內部的離合器和剎車片等多個器件協作才能完成剎車這個動作,司機剎車的過程只是給火車發了一個消息,通知火車要執行剎車動作而已。
抽象:
抽象就是找出一些事物的相似和共性之處,然後將這些事物歸為一個類,這個類只考慮這些事物的相似和共性之處,並且會忽略與當前主題和目標無關的那些方面,將注意力集中在與當前目標有關的方面。例如,看到一隻螞蟻和大象,你能夠想象出它們的相同之處,那就是抽象。抽象包括行為抽象和狀態抽象兩個方面。例如,定義一個Person類,如下:
class Person
{
String name;
int age;
}
人本來是很複雜的事物,有很多方面,但因為當前系統只需要了解人的姓名和年齡,所以上面定義的類中只包含姓名和年齡這兩個屬性,這就是一種抽像,使用抽象可以避免考慮一些與目標無關的細節。我對抽象的理解就是不要用顯微鏡去看一個事物的所有方面,這樣涉及的內容就太多了,而是要善於劃分問題的邊界,當前系統需要什麼,就只考慮什麼。
繼承:
在定義和實現一個類的時候,可以在一個已經存在的類的基礎之上來進行,把這個已經存在的類所定義的內容作為自己的內容,並可以加入若干新的內容,或修改原來的方法使之更適合特殊的需要,這就是繼承。繼承是子類自動共享父類數據和方法的機制,這是類之間的一種關係,提高了軟件的可重用性和可擴展性。
多態:
多態是指程序中定義的引用變量所指向的具體類型和通過該引用變量發出的方法調用在編程時並不確定,而是在程序運行期間才確定,即一個引用變量倒底會指向哪個類的實例對象,該引用變量發出的方法調用到底是哪個類中實現的方法,必須在由程序運行期間才能決定。因為在程序運行時才確定具體的類,這樣,不用修改源程序代碼,就可以讓引用變量綁定到各種不同的類實現上,從而導致該引用調用的具體方法隨之改變,即不修改程序代碼就可以改變程序運行時所綁定的具體代碼,讓程序可以選擇多個運行狀態,這就是多態性。多態性增強了軟件的靈活性和擴展性。例如,下面代碼中的UserDao是一個接口,它定義引用變量userDao指向的實例對象由daofactory.getDao()在執行的時候返回,有時候指向的是UserJdbcDao這個實現,有時候指向的是UserHibernateDao這個實現,這樣,不用修改源代碼,就可以改變userDao指向的具體類實現,從而導致userDao.insertUser()方法調用的具體代碼也隨之改變,即有時候調用的是UserJdbcDao的insertUser方法,有時候調用的是UserHibernateDao的insertUser方法:
UserDao userDao = daofactory.getDao();
userDao.insertUser(user);
如果滿意請給分哦!非常感謝您的耐心觀看,如有幫助請採納,祝生活愉快!謝謝!
java中什麼是類和對象
類就是具備某些共同特徵的實體的集合,它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所具有相同特徵實體的抽象。在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語言中,類是對一類“事物”的屬性與行為的抽象。舉一個例子說明下類,比如Person(人)就是一個類,那麼具體的某個人“張三”就是“人類”這個類的對象,而“姓名、身高、體重”等信息就是對象的屬性,人的動作比如“吃飯、穿衣”等就是對象的方法。總之類就是有相同特徵的事物的集合,而對象就是類的一個具體實例。同時類有多態和繼承,例如“人類”可以分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那麼“男人、女人”就是“人類”的子類等等。
Java語言中對類Person的定義往往如下: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屬性:姓名
private int height; //屬性:身高
private int weight; //屬性:體重
public 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int height, int weight) {
this.name = name;
this.height = height;
this.weight = weight;
}
//… some methods…
public void doSth() { //行為:
//… do something
}}
Java中的類
類可以看成是創建Java對象的模板。
通過下面一個簡單的類來理解下Java中類的定義:
public class Dog{
String breed; int age; String color; void barking(){
}
void hungry(){
}
void sleeping(){
}}
一個類可以包含以下類型變量:
局部變量: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定義的變量被稱為局部變量。變量聲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結束後,變量就會自動銷毀。
成員變量:成員變量是定義在類中,方法體之外的變量。這種變量在創建對象的時候實例化。成員變量可以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類的語句塊訪問。
類變量:類變量也聲明在類中,方法體之外,但必須聲明為static類型。
一個類可以擁有多個方法,在上面的例子中:barking()、hungry()和sleeping()都是Dog類的方法。
原創文章,作者:小藍,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hant/n/187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