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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語言中可以這樣定義嗎?為什麼?
沒有定義變量呀。
int a[][3]={0,1,2,3,4,5,6,7};
這樣是可以的:定義了一個3列的二維數組a,編譯器自動識別,會把8個元素分成3行。
c語言中如下定義是什麼意思,求解釋:
這是定義了一個file_system結構的靜態對象
採用的是標記化結構初始化的方法
這種方法可以對每個結構的部分成員進行初始化,而不需要對全部成員一一初始化
這樣擴展性更強,就算結構新增了一些成員,原先的函數也能夠運行
c語言的變量定義
C語言中變量遵循“先定義後使用”的原則:
1、定義變量的格式:數據類型 變量名;
首先要強調的一點是:變量的定義是一條語句,每條語句都是以分號結尾的。故定義完變量,後面不要漏掉“;”分號。
在變量定義中,“數據類型”表示想要存儲什麼類型的數據就定義什麼類型的變量。
如想要存儲整數就定義成 int 型;想要存儲小數就定義成 float 型或 double 型;想要存儲字符就定義成 char 型等等。
“變量名”就是你想給這個變量起個什麼名字,通常都是用字母、數字與下劃線組合而成。比如:
“int i;double price;double goods_price2”等等。
就表示定義了一個整型變量 i、小數型變量price、goods_price2;
2、變量定義完成後,接下來就是使用變量,為變量賦值。
將一個值放到一個變量中,這個動作叫“賦值”。通俗點講,“給變量賦值”意思就是將一個值傳給一個變量。
賦值的格式是:
變量名 = 要賦的值;
它的意思是將=右邊的數字賦給左邊的變量。比如:
i = 3;
這就表示將 3 賦給了變量 i,此時 i 就等於 3 了。
3、變量的定義和賦值,可以分成兩步寫,也可以將它們合成一步,而且事實上,在實際編程中用得最多的也是合二為一的寫法。
形式如下:
數據類型 變量名 = 要賦的值;
比如:int i = 3;
就表示定義了一個變量 i,並把 3 賦給這個變量。它與
int i;
i =3;
是等價的。
在定義變量時也可以一次性定義多個變量,比如:
int i, j;
這就表示定義了變量 i 和 j。這裡需要強調的是,當同時定義多個變量時,變量之間是用逗號隔開的,千萬別寫成分號。這是很多新手最容易犯的錯誤,即將逗號和分號記混了。
同樣也可以在定義多個變量的同時給它們賦值:
int i = 3, j = 4;
中間還是用逗號隔開,最後別忘記輸入分號。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在較老的 C89/C90 標準(也稱 ANSI C 標準)中,變量只能在程序的開頭定義,或者說變量定義的前面不能有其他非聲明或非定義的語句。
擴展資料:
在主回答中,提到了變量定義時,變量名通常都是用字母、數字與下劃線組合而成,但是實際上,變量名也不是隨便組合的,變量定義需要遵循一定的規範,否則容易產生歧義,影響整體程序代碼 的可讀性。
所以在定義變量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命名規範:
(1)、變量名的開頭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不能是數字。實際編程中最常用的是以字母開頭,而以下劃線開頭的變量名是系統專用的。命名應當直觀且可以拼讀,可望文知意,便於記憶和閱讀。
標識符最好採用英文單詞或其組合,不允許使用拼音。程序中的英文單詞一般不要太複雜,用詞應當準確。
(2)、變量名中的字母是區分大小寫的。比如 a 和 A 是不同的變量名,num 和 Num 也是不同的變量名。當標識符由多個詞組成時,每個詞的第一個字母大寫,其餘全部小寫。
比如: int CurrentVal;
這樣的名字看起來比較清晰,遠比一長串字符好得多。
(3)、變量名絕對不可以是C語言關鍵字,不能有空格。
(4)、變量名的長度應當符合“min-length max-information”原則。
C 是一種簡潔的語言, 命名也應該是簡潔的。例如變量名MaxVal 就比MaxValueUntilOverflow 好用。標識符的長度一般不要過長,較長的單詞可通過去掉“元音”形成縮寫。
另外,英文詞盡量不縮寫,特別是非常用專業名詞,如果有縮寫,在同一系統中對同一單詞必須使用相同的表示法,並且註明其意思。
原創文章,作者:HCOQ,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hant/n/140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