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珠海市的地震烈度是多少?
依據《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50011-2010中附錄A中給出的中國主要城鎮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設計地震分組給出的數值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為0.10g
附錄A中給出的廣東主要城鎮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設計地震分組見圖片
電信設備抗震性能檢測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保證公用電信網的安全性、可靠性,提高公用電信網中主要電信設備的抗震性能,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進入我國抗震設防烈度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區的公用電信網的交換、傳輸、移動基站、通信電源等主要電信設備的抗震性能檢測管理。第三條 凡在我國抗震設防烈度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區的公用電信網上使用的主要電信設備必須經過抗震性能檢測,並獲得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電信設備抗震性能檢測合格證(以下簡稱“檢測合格證”)。未獲得檢測合格證的電信設備,不得在抗震設防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區的公用電信網上使用。第四條 信息產業部綜合規劃司具體負責全國電信設備抗震性能檢測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負責本行政區的電信設備抗震性能檢測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第二章 檢測管理第五條 電信設備抗震性能的具體檢測工作,由信息產業部授權的通信設備抗震性能質量監督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機構)負責。第六條 檢驗機構應當依據國家標準、通信行業標準及信息產業部的有關規定對電信設備進行抗震性能檢測。第七條 檢驗機構應當在完成檢測工作後出具產品抗震性能檢測報告。第八條 經信息產業部授權的受理機構具體負責受理檢測合格證的申請。第九條 電信設備生產企業應當向受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書面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表一式兩份(格式附後),申請表應當由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境外電信設備生產企業應當委託中國境內的代理機構提交申請表,並出具委託書;
(二)實行進網許可制度的電信設備,應當提交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進網許可證,其他電信設備應當提交國家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認可的產品質量認證報告或檢測報告;
(三)通信設備抗震性能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電信設備抗震性能檢測報告。第十條 自受理機構收到完備的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信息產業部綜合規劃司對生產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審查完畢。經審查合格的,頒發檢測合格證;經審查不合格的,將申請材料退回受理機構,由受理機構通知生產企業。第十一條 電信設備檢測合格後,發生同種設備結構設計、焊接裝配工藝、材料等變化可能影響抗震性能的,生產企業應當在3日內向信息產業部綜合規劃司報告。
信息產業部綜合規劃司對因前款原因可能造成抗震性能降低的電信設備,應當收回其檢測合格證。生產企業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辦理檢測和申請核發合格證書手續。第三章 監督管理第十二條 信息產業部定期向社會公布獲得檢測合格證的電信設備和生產企業。對獲得檢測合格證的電信設備進行抽查,並向社會公布抽查結果。第十三條 生產企業獲得檢測合格證後,應當保證產品質量和性能穩定。第十四條 生產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信息產業部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收回其檢測合格證或不再受理其檢測合格證的申請:
(一)申請檢測合格證時提供不真實申請材料的;
(二)獲得檢測合格證後降低電信設備抗震性能的。第十五條 電信設備抗震性能檢測報告、檢測合格證不得偽造、冒用、塗改和轉讓。
違反前款規定,偽造、冒用、塗改、轉讓檢測合格證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轉讓的檢測合格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收回。第十六條 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在抗震設防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區的公用電信網中使用未獲得檢測合格證的電信設備。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責令其改正。
電信業務經營者使用未獲得檢測合格證的電信設備,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十七條 檢驗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信息產業部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對檢驗機構進行電信設備抗震性能檢測的授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泄露被檢設備的技術秘密的;
(二)出具虛假證明或者出具錯誤數據造成嚴重後果的。第十八條 電信設備生產企業對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結論和檢測收費有異議的,或者認為檢驗機構的工作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可以向信息產業部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城市抗震設防能力應具備幾度設防
全國所有地區都必須進行6度以上的抗震設防。
在我國現行的抗震設計規範以設防烈度的形式對全國進行抗震設計,6度以下屬於非抗震設防區域,對建築結構沒有具體的抗震設計要求,而剩下的6、7、8、9度區的建築物都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在廣州對新建建築管道是否設置抗震支架要求
對此,國家通過強制性標準《建築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範》GB50981一2014,已作明確規定。
地方上,要看當地住建和質監部門是否按標準執行。
補充拓展:
根據國家標準《建築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範》GB50981一2014,
現批准《建築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範》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981-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1.0.4、5.1.4、7.4.6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註解:2015年8月1日後新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應該對建築機電系統進行抗震設防。】
1.0.1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實行以“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建築給水排水、供暖、通風、空調、燃氣、熱力、電力、通訊、消防等機電工程經抗震設防後,減輕地震破壞,防止次生災害,避免人員傷亡,減少經濟損失,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維護管理方便,制定本規範。
1.0.4 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築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抗震設防類別有幾級?怎麼劃分?
抗震設防類別有四級,劃分情況如下:
1、特殊設防類:指使用上有特殊設施,涉及國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築工程和地震時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等特別重大災害後果,需要進行特殊設防的建築。簡稱甲類。
2、重點設防類:指地震時使用功能不能中斷或需儘快恢復的生命線相關建築,以及地震時可能導致大量人員傷亡等重大災害後果,需要提高設防標準的建築。簡稱乙類。
3、標準設防類: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標準要求進行設防的建築。簡稱丙類。
4、適度設防類:指使用上人員稀少且震損不致產生次生災害,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適度降低要求的建築。簡稱丁類。
抗震支架設計要求:
抗震支架鑽孔應使用台鑽,嚴禁使用火焰割孔,直角支架在轉角處要採用煨彎,煨制要圓滑均勻。
支架要做到無毛刺、豁口、漏焊等缺陷,本工程支架採用鍍鋅型鋼支架,因此支架製作好安裝前要二次鍍鋅,在安裝後有損壞部分即使刷漆防腐抗震支架下料前,先將型鋼調直。
小型型鋼下料採用砂輪切割機切割,大型型鋼可採用火焰切割。割切端面的延邊和毛刺,用砂輪磨光機磨光,保證切口端面美觀。
立管的承重支架安裝要牢固可靠,所採用的形式及組合焊接的質量必須達到要求,必要時應做承重試驗,支架與管道的錨接必須可靠牢固。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_抗震設防
原創文章,作者:EVLY,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hant/n/140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