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交換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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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交換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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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與內地的CRS信息交換於2018年9月6日生效,並於2018年9月完成首次交換。

    政府發言人說:“安排簽署後,香港與內地將於本月稍後時間進行首次自動交換資料,香港與其他49個稅務管轄區之間的首次自動交換資料亦會同期進行。香港會繼續履行責任,按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所訂定的共同彙報標準實施自動交換資料。”

    香港早前已根據類似的雙邊主管當局協議或《稅收征管互助公約》下的多邊主管當局協議,與其他49個稅務管轄區啟動自動交換資料關係。

    自動交換資料是全球性稅務合作措施,規定財務機構須識辨申報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所持有的財務帳戶,並收集相關資料向稅務當局申報。香港稅務局每年會與申報稅務管轄區的對口單位交換相關資料。截至二零一八年八月底,共有149個稅務管轄區(包括香港)承諾實施自動交換資料。

    如果通過TRS總收益互換模式進行海外融資那麼劣後級資金繳付給誰(RTS跨境互換)

    (3)RTS跨境互換擴展資料:

    1、CRS概念:

    隨着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納稅人通過境外金融機構持有和管理資產,並將收益隱匿在境外金融賬戶以逃避居民國納稅義務的現象日趨嚴重,各國對進一步加強國際稅收信息交換、維護本國稅收權益的意願愈顯迫切。

    受二十國集團(G20)委託,2014年7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以下簡稱CRS),獲得當年G20布里斯班峰會的核准,為各國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打擊跨境逃避稅提供了強有力的工具。

    在G20的大力推動下,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有101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CRS,96個國家(地區)簽署實施CRS的多邊主管當局協議或者雙邊主管當局協議。CRS旨在推動國與國之間稅務信息自動交換,

    從 2017 年起全球各成員國已經開始執行居民的資產信息互換,有望在2018年完全覆蓋所有的成員國。成員國將簽署公民信息交換的協議,居民的個人信息和存款賬戶、託管賬戶、有現金價值的基金或者保險合同、年金合約等資產信息都要被交換。

    2、判斷是否被收集信息的方法:

    銀行等金融機構需要識別非居民賬戶,並且以信件、郵件、電話等形式要求非居民賬戶持有人填寫“自我證明表格”,在表格內填寫稅務管轄地以及稅務編碼。

    以中國內地為例,稅務編碼為中國身份證號碼,最近新開戶的非居民,在開戶時銀行都會要求提供稅務編碼,那麼之後銀行就不再讓客戶提交稅務信息。

    2024-05-29 10:06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