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稅務機關針對“走出去”企業提出了哪些稅收服務建
各地稅務機關針對“走出去”企業提出了哪些稅收服務建
(一)搭建服務平台
在山東地稅外網建立“一帶一路”稅收服務欄目,發布我國有關稅收政策解讀和辦稅服務指南、我國與相關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稅收指南,介紹有關國家稅收政策,提示對外投資稅收風險等內容。
(二)設立12366納稅服務熱線專席
在12366納稅服務熱線設置專席,解答“走出去”企業的政策諮詢,回應服務訴求。
(三)加強對外投資稅收宣傳輔導
分期分批為我省“走出去”企業開展稅收協定專題培訓及問題解答,幫助企業利用稅收協定保護自身利益,防範稅收風險。根據不同國家稅收政策和投資風險特點,為“走出去”企業開展對外投資稅收政策專題宣講。印製《稅收協定服務“一帶一路”宣傳手冊》,免費發放到每一戶“走出去”企業。
(四)認真執行稅收協定
切實執行我國對外簽署的稅收協定及相關解釋性文件,保證各地執法的一致性,減少涉稅爭議的發生。及時為我省“走出去”企業和個人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保障企業和個人在東道國充分享受稅收協定待遇。
(五)建立境外涉稅爭議快速響應處理機制
我省企業在境外與東道國稅務當局發生稅收爭議時,可以直接向省地稅局提出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的申請,省局及時上報國家稅務總局,並配合總局完成相關工作。
(六)實施分類服務
以“走出去”企業涉稅需求為導向,對準備“走出去”的企業,重點輔導企業相關政策法規、稅收協定、可享受的優惠政策、應履行的納稅義務,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投資決策支持;對已經“走出去”的企業,定期進行實地走訪,了解企業具體涉稅需求,詳細介紹境外所得稅收抵免和稅收協定、稅收居民身份證明出具、涉稅資料報送等政策規定,幫助企業充分享受稅收協定待遇,降低稅收風險。
(七)實施稅收風險指引
圍繞國際國內稅法遵從風險、東道國稅收政策風險、重複徵稅風險,給予企業稅收風險預警和提示。對在避稅港設立離岸公司的企業給予特別風險提示,引導企業遵守獨立交易原則和商業實質安排原則,防範受到受控外國公司反避稅調整的風險;對存在向境外轉移利潤疑點的企業給予重點提示,促使企業自行規範和調整,避免受到稅務機關反避稅調查風險。
(八)開展對外投資稅收分析
掌握我省企業境外投資的分布特點、經營、納稅以及境外稅收風險等情況,從稅收角度分析企業境外投資經營、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九)提升稅收服務能力
組織“一帶一路”相關政策研討與培訓,提高基層稅收人員的政策水平;加強國際稅收人才儲備和培養,注重相關外語人才和懂跨境稅源管理的人才培養工作。組建全省 “走出去”稅收服務專業團隊,為“走出去”企業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服務。
(十)整合社會服務資源
引導專業諮詢機構為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最新投資趨勢及營商環境、投融資政策、外國稅收制度、跨境稅收風險控制等諮詢服務。組織境內外諮詢機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界專業人士,研究跨境稅收政策及相關風險控制,建立服務“一帶一路”外部專家團隊。
2024-05-25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