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向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是否屬於跨境服務?是否可以免徵增值稅? 小星 2024-05-25 14:07 外貿 4納稅人向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是否屬於跨境服務?是否可以免徵增值稅?回復 共1條回復 我來回復 跨境外貿通各類外貿跨境電商知識和技巧 評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9號)規定:“ 第三條 納稅人向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屬於跨境應稅行為,應照章徵收增值稅。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贊同 2024-05-25 11:46 0條評論 請 登錄 或者 註冊 後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