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上海對公境內非金融機構人民幣境外放款結算業務的金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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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上海對公境內非金融機構人民幣境外放款結算業務的金額是多少
(一)定義
本業務是指境內非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放款人”)向境內銀行申請,以合同約定的金額、利率和期限等,向其境外母(子)公司或境外關聯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提供人民幣直接借款的業務。
具有股權關係或同由一家母公司最終控股,且由一家成員機構行使地區總部或投資管理職能的境內非金融機構,可使用人民幣資金池模式向境內銀行申請開展人民幣資金池境外放款結算業務。
放款人可結合我行現金管理平台在額度內不限次數地進行放款,隨借隨還,放款額度可循環使用,但任意時點境外放款餘額須確保在額度範圍內。
(二)金額/額度、期限、利率及用途
1、境外放款的單筆金額/額度、利率和用途由借貸雙方按照商業原則,在合理範圍內協商確定,且符合稅務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
2、境外放款的單筆金額/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放款人的最近一期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中的企業所有者權益。
3、境外放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含展期)。
4、提前還款和展期需在合同中另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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