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私下轉讓部分股份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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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私下轉讓部分股份可以嗎
問題:我是公司的法人但是不佔股份,公司還有其他兩位股東,一位佔60%,另一位佔40%。現在佔40%的那位股東要將手中的股份轉讓給他人,請問沒有經過我們同意他能轉讓嗎?(律師呼叫中心邀請昭通律師為您解答本問題)
曲律師:需要告知你們並徵詢你們是否收購。
羅律師:他不能私自轉讓,必須要先通知你,你有權優先收購他的股份,你不要的話,他才可以轉讓給他人。
王律師:股東轉讓股權需要經過一半以上股東同意,需要提前通知。
相關知識——股份轉讓的限制規定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本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轉讓。”但《公司法》又對股份轉讓作了如下幾方面的限制: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3、國家股的轉讓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為本公司股份的受讓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
5、股東在法定的“停止過戶期”的時限內不得轉讓股份。
根據《公司法》第140條規定,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國有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我國《證券法》第83條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2024-06-04 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