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案例題

小星 外貿 5

國際法案例題

回復

共1條回復 我來回復
  • 跨境外貿通的頭像
    跨境外貿通
    各類外貿跨境電商知識和技巧
    評論

    甲國人張某和乙國人王某在甲國的行為涉嫌犯罪。後被發現,張某逃往乙國境內,王某逃入乙國駐甲國領事館中。張某以反對甲國政府的政治活動為由,要求乙國庇護。甲乙兩國之間沒有關於引渡和庇護的任何條約。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和制度,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乙國領館可以行使領事裁判權,對王某進行審判並做出判決後,交由甲國予以執行
    B.由於張某曾從事過反對甲國政府的政治活動,因此乙國必須對張某進行庇護
    C.由於王某是乙國人,因此乙國駐甲國領事館有權拒絕把王某交給甲國
    D.乙國可以對張某的涉嫌犯罪行為在乙國法院提起訴訟,但乙國沒有把張某交給甲國審判的義務 答案:D關於C的疑惑,我明白出題者的本意是想說明,領事館不能從事與領事職務無關的其他活動。但是在選項的設計上是否存在瑕疵?是不是改成“乙國駐甲國領事館拒絕把王某交給甲國的做法並不恰當”這樣的說法更合適。是否將王某交給甲國完全是領事館自己的判斷,非要說有沒有“權”的話,我認為完全是“有權”拒絕要求的。否則,從這個選項是否可以推出,“乙國駐甲國領事館無權拒絕”——“乙國駐甲國領事館有義務交出王某”——“否則甲國可以進入領事館緝拿王某”這樣一個悖論。再退一步說,如果領事館無權拒絕將王某交給甲國,如何能把王某帶回本國,又如何實現D項中所說“對張某的涉嫌犯罪行為在乙國法院提起訴訟”,難道要缺席審判?

    2024-06-04 05:29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