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境外旅遊購物超過5000元帶回國交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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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境外旅遊購物超過5000元帶回國交稅的問題
5000元稅點是說國外帶回來的需要增稅的所有物品合計不超過5000元的可以免徵稅,如果超過5000元的,就需要納稅。舉例來說,你買了兩個包,一個價格是6500元(價格是按照國內價格來計算,不是按照你購買時候的免稅價格計算),還有一個是3000元。那麼6500元價格的包按照6500元來納稅。而不是3000+6500-5000等於4500,不是按照4500元來納稅。如果你買了一個12000萬的包,那麼由於超過了5000元免納稅規定,你需要按照12000元來納稅。納稅物品是不能分割的,意思是你不能12000-5000等於7000,不能按照超過的7000元來納稅。
至於說海關如何知道你是國內購買的還是境外購買的。你在出境前留意有一個申報項目,如果你帶了一個10萬的包出國,你可以提前在出境前申報,回來就不會需要對於這個包徵稅。
對於境外攜帶物品徵稅,其實主要是對於那種海外攜帶大量進口奢侈品回來的旅客的。對於普通旅客,你買上幾件東西,就算超過標準也不會有絲毫問題。我每次回來都會買上幾樣給家人的禮物,從來沒有出過需要納稅的問題。
當然,就算是帶個家人或者自用,比如你買上三隻名牌表,3個包包,大批化妝品回來。還是有可能被要求納稅。2024-06-04 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