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出入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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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出入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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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记者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往来实际需要,人民银行决定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万元。这一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2月5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的公告》同时废止。

    谈到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增加是否会对国内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问题,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称,从人民币流出境外的流向和流量看,这种可能性发生的几率很小。他说,当前流通中现金只是货币供应量中的一部分,约占8%,这一比例还有不断减小的趋势。而境外流通的人民币现钞占货币供应量的比例就更小。因此,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对国内经济影响是很小的。

    153、什么是海关?
    ??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这个定义表明海关的权力授自国家,是代表国家在进出关境环节实施监督管理的机关。《海关法》规定,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机构的设置一般分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三级。海关实行垂直领导的体制,即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直属海关由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海关按照《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自主地、全权地行使海关监督管理权,不受地方政府(包括同级党的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干预。?

    154、如何理解关境?
    ??关境的概念涉及到海关法的适用领域,《海关法》中没有设专条对关境加以描述,但法中的“境”都应当理解为关境。关境不同于国境,是世界各国海关通用的一个概念,指适用同一部海关法的领域。关境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关境大于国境,如欧共体;(2)关境等于国境;(3)关境小于国境,如在境内设有自由贸易区或自由港的国家。关境包括其领域内的领水、领陆和领空,是一个立体的概念。我国关境是除单独关境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目前我国法律已明确的单独关境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和澳门这两个单独关境内,各自实行单独的海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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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5、我国海关的任务有哪些?
    ??我国《海关法》列名规定海关有四项任务:(1)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这是海关的基本任务,其他任务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关税”指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税则,对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的物品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其他税、费”指海关在货物进出口环节,按照关税征收程序征收的有关国内税、费,目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
    税及船舶吨税等。(3)查缉走私。走私是伴随着进出关境活动的发展和国家管理上的限制而产生的一种非法行为。由于我国的社会、经济、文化、道德等方面的原因,走私的形势严峻,查缉走私成为当前海关的主要任务之一。(4)编制海关统计。海关统计是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海关通过对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的货物以及与之有关的贸易事项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不仅科学、准确地反映了国家对外贸易运行态势,也对国家经济生活起到了决策辅助和检测、监督作用。这四项任务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另外,在四项列名的任务之外,还规定了海关要“办理其他海关业务”,为海关监督管理的含义进一步拓展创造了条件。??

    156、哪些企业可以办理报关手续?
    ??《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照对外贸易法的规定有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并进出口货物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具体的货物进出口贸易中,他们负责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口或出口合同、协议而成为进出口货运单证上境内收货方、发货方的单位。“报关企业”是指经海关批准注册登记具有代理收发货人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资格的境内法人。

    157、报关企业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向海关履行哪些法律义务?
    ??《海关法》规定,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海关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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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8、报关中出现问题时委托人和报关企业分别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无论报关企业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报关企业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委托人均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的报关事项的全部、真实情况,委托人未向报关企业提供全部、真实情况的,委托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慎的审查;报关企业未能履行合理审查的义务,其申报内容不真实、不合法的,应当由报关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9、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所谓申报,是指海关监管相对人(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在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进出境时向海关口头申明或者递交规定的单证并报请海关在办理规定的手续后予以放行的报审行为。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电子数据报关单与纸质报关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位来说,更应注意因数据申报不实而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因此,报关单位在申报数据发送前应认真核查所申报的内容是否规范、准确,随附的单据、资料是否与所申报的内容相符,交验的各种单证是否正确、齐全、有效。

    160、什么叫办结海关手续?
    ??“办结海关手续”简称结关,是指报关单位已经在海关办结完毕进出口货物通关所必须的所有手续、完全履行法律规定的与进出口有关的义务,包括纳税、提交许可证件及其他单证等,进口货物可以进入国内市场自由流通,出口货物可以运出境外。按照这一概念,暂准进口货物、加工贸易进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经申报、查验、放行后仍应纳入海关监管,称后续管理,处于未办结海关手续的状态。暂准进口货物、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及保税货物办结海关手续的前提是复出口或补证补税办理正式进口手续;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的前提是补证补税办理正式进口手续或海关监管年限到期解除海关监管。因此,海关监管上的货物结关与货物放行是不同的概念。?
    ??《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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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进出口许可证件”指什么证件?
    ??“进出口许可证件”,是指国家对限制进口或出口货物实施贸易管制而签发的允许进口或出口的许可证和其他批准证件。《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目前我国海关在实际监管中需凭许可证件放行货物的许可证件种类有20多种,如进出口许可证、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自动登记进口证明、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进口废
    物批准证书、濒危物种进出口允许证等。没有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或相关批准证件的,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时,海关不予放行;擅自进出口的应予没收或退运其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许可证或批准手续的,海关据情处以罚款。??

    162、“有关单证”主要指哪些单证?
    ??“有关单证”,是指与所报货物相适应的有关单据或证件。主要包括:(1)商业和运输单证,如提单、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及海关认为必要时要交验的订货合同、原产地证书等有关单证或资料;(2)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检验、检疫批准证明;(3)准予保税、缓税或减免税的批准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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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新《海关法》对进出口申报的条件有哪些新的规定?
    ??新《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对出口申报条件的表述与原《海关法》相比增加了“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验证出口货物申报的正确性,有效监控所申报货物的流向,及时实施对货物的查验,保证海关对监管货物的有效控制。?

    164、新《海关法》在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方面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上增加了哪些内容?
    ??新《海关法》规定了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提取货样。该条是《京都公约》的基本条款,我国是《京都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应遵守这一有约束力的规定。这条规定无论是对加强海关监管,还是对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严格要求收货人履行如实申报的义务,加快通关速度,提高贸易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在出现申报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时,当事人以发错货为借口逃避法律责任。企业向海关提出看货或提取货样的申请,需注意以下方面:(1)货物进境后已取得走私违法证据的,海关不予同意。(2)通过外观能确定货物归类的,一般不予同意取样。(3)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要取得主管部门签发的检疫合格通知单或书面批准证明后才可以提取。?
    ??在海关审核单证中常遇到报关单位要求修改或撤销申报单证的问题,如何区别情况、慎重处理,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新《海关法》中界定了申报的更改权,属于“正当理由”范围内的申报数据错误,经海关同意后可以“修改或撤销”。正当理由一般是指:(1)由于计算机技术等方面问题导致电子数据的
    错误;(2)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的放行手续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需要修改或撤消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的。由于申报数据错误构成违反《海关法》有关规定的,海关可以给予报关单位相应的处罚。其中作违规处罚的,在处罚后方可准予修改或撤消原申报单证及其内容,重新申报;对构成走私没收货物处罚的,不允许再重新申报。?
    ??新《海关法》中还赋予了管理相对人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海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或执法不当给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由海关承担赔偿责任。这条规定,切实保证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促使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高度负责,谨慎从事,不断提高工作服务质量。?

    165、我国禁止进出境物品有哪些?
    ??禁止进境物品包括:(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4)各种烈性毒药;(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及其他物品。?
    ??禁止出境物品包括:(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3)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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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海关对携带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情况如何处理?
    ??旅客携运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范围的物品进出境,在海关检查以前主动报明的,分别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并可酌情处以罚款。凡责令退回的,应由旅客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办理退回手续。逾期不退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予以没收。由于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卫生有害而被扣留的物品,均不予发还,由海关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旅客携运属于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藏匿不报的,应负法律及行政责任。?

    167、《海关法》对进出境行李物品、邮寄物品有哪些具体规定?
    ??《海关法》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个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责令补交关税,并可处以罚款。??

    168、旅客携带货币及有价证券出入境如何通关?
    ??旅客携带国家货币出入境,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6000元。携带上述限额内的人民币出入境,在实行双通道制度的海关现场,可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超出限额的,应选择“申报通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不按规定申报的,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入境旅客携带外币及外币票据(包括人民币旅行支票、旅行信用证等人民币外汇票证),超出规定数额的应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携带外币的数额,以不超过旅客进境时所填报的数额为准。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和银行批准携带出境的外币及外币票据,海关凭“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放行。按现行规定,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5000美元以上,居民旅客携带2000美元以上或等值的其他外币现钞,应选择“申报通道”向海关作书面申报并办理有关登记签章手续。不超出上述数额的,可选择经由“无申报通道”直接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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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什么是关税?
    ??关税,是指由海关依法对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征收的流转税。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各缔约方保护其境内经济的一种手段。??《海关法》将征收关税的权力授予海关,规定征收关税是海关的一项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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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征收关税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我国海关征收关税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海关总署单独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共同制订的规章。?

    171、哪些人是关税纳税人?
    ??《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关税纳税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关税纳税人是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和“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是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法人或者其他社会团体。?
    ??此外,根据《海关法》规定,在海关监管货物的保管期间非因不可抗力造成海关监管货物损毁或者灭失,负责保管该海关监管货物的人应当为关税纳税人。这时的“保管”应当做扩展性解释,即不应仅限于在仓库等存放地点对海关监管货物的看管,而应当包括所有海关监管货物在有关相对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的情况,例如保税货物的加工期间、转关运输的运输期间、暂准进口货物在境内停留、使用、展出期间等等。根据海关监管货物的种类不同,纳税人也不相同。例如对于储存在仓库中海关监管货物,仓库的经营人、保管人是纳税人;对于转关运输货物,承运人是纳税人;对于保税货物,保税仓库经营人、加工企业是纳税人。?
    ??进出境物品的关税纳税人是物品的所有人。??

    172、海关对哪些进出口货物实行关税减免?
    ??关税减免,是减征关税和免征关税的简称,是海关全部或部分免除应税货品纳税人的关税给付义务的一种行政措施。我国海关一般将减免税分为三类,即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
    ??《海关法》规定的法定减免有六种货物、物品:(1)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3)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4)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5)法律规定减征、免征的其他货物、物品;(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特定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目前已实行减免税的项目有:(1)科教用品;(2)残疾人专用品;(3)小轿车和轻型客车国产化;(4)救灾物资;(5)三资企业;(6)内资项目;(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8)加工贸易设备。?

    173、什么叫海关查验?
    ??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依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原产地、货物状况、数量、价格等是否与货物申报单上已填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其目的一是为依法征税、统计、出口退税和后续管理等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二是检查有无伪报、瞒报和申报不实等走私、违规情节。??

    174、海关查验的方式有哪些?
    ??海关查验一般分为三种方式:(1)彻底查验。即对货物逐件开箱(包)查验,对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逐一与货物申报数据详细核对。(2)抽查。按一定比例对货物有选择地开箱(包)查验。(3)外形核查。对货物的包装、唛头等进行验核。此外,海关还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配合查验,如,地磅和X光机等查验设施和设备。??

    175、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查验时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统称货主)必须到场,要配合海关执行公务,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

    176、海关监管区包括哪些地方?
    ??海关监管区,是指设立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和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以及虽未设立海关,但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进出境地点。海关查验地点,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进行。对在监管区外装卸危险品、鲜活产品、接驳运输的进出口货物,经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海关可结合装卸环节在作业现场查验货物。在特殊情况下,经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海关可同意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查验货物。

    2024-05-28 06:31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