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是否属于跨境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小星 2024-05-25 14:07 外贸 4纳税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是否属于跨境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跨境外贸通各类外贸跨境电商知识和技巧 评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属于跨境应税行为,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赞同 2024-05-25 11:46 0条评论 请 登录 或者 注册 后回复。